航空旅行
您可以通过搭乘海航金鹏俱乐部成员航空公司及合作伙伴航空公司的航班累积金鹏积分,并体验空中地面无缝隙一体化五星航空服务品质。
搭乘海南航空航班
国内航班累积标准(航班日期自2020年8月14日起)
舱位等级 |
舱位代码 |
定级累积 |
消费积分累积(依据合格消费金额累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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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级积分 |
定级航段 |
基础消费积分 |
等级消费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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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舱 |
C |
300%×K |
3 |
10积分/10元 |
飞行卡:1积分/10元 |
D |
200%×K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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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15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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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125%×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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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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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经济舱 |
W | 125%×K | 1.5 | ||
智选经济舱 |
Q* | 100%×K | 1 | ||
经典经济舱 |
Y |
125%×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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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K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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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X/E |
75%×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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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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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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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舱位 |
G/J/S/O/A/U/T |
不累积 |
不累积 |
不累积 |
注:智选经济舱(Q舱)可额外累积消费积分2积分/10元,适用航班日期自2019年12月1日起。查看智选经济舱(Q舱)更多权益>>
地区及国际航班累积标准(航班日期自2019年1月25日起)
舱位等级 |
舱位代码 |
定级累积 |
消费积分累积(依据合格消费金额累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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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级积分 |
定级航段 |
基础消费积分 |
等级消费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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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舱 |
C |
300%×K |
3 |
10积分/10元 |
飞行卡:1积分/10元 |
D |
200%×K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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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150%×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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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125%×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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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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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值经济舱 |
W | 125%×K | 1.5 | ||
E | 100%×K | 1 | |||
经济舱 |
Y |
125%×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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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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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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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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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S/O |
不累积 |
不累积 |
不累积 |
说明
1. 消费积分:会员搭乘航班获得的消费积分分为基础消费积分、等级消费积分和其他促销奖励积分。
2. 搭乘海南航空和大新华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和“CN”航班号的定期航班,消费积分将依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进行累积。
3. 合格消费金额是指会员支付的机票总票款中,可以获得消费积分奖励的金额。合格消费金额包含机票的基础票价和航空公司规定的费用(如燃油附加费),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税费(如民航发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产品或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客票变更费、付费行李、至优座选、升舱产品、机上餐食等费用)。
4. 合格消费金额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若会员使用其他币种购票,将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机票出票日期的汇率转化成人民币计算消费积分。
5. 合格消费金额以10元人民币为一个单位,个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计算。
6. 部分特殊机票将仍依据旅客的乘机舱位和航距累积消费积分,航距制累积仅适用于以下几种客票(具体以购买产品的提示信息为准):
(1)客票票面未列明价格的客票;
(2)部分特殊航空产品客票,旅客可以向购买产品的代理商了解客票积分规则;
(3)无法获取准确价格信息的旅客客票,如:非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票证填开的客票,其他航空公司签转至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客票等情况。
按航距制累积的基础消费积分与定级积分累积标准(具体参考上方累积表格)一致,等级消费积分按基础消费积分的百分比奖励,白金卡、金卡额外奖励50%,银卡额外奖励25%。
7. 儿童票按照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
8. 联程机票中由海南航空或大新华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和“CN”航班号的航段根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若机票没有列明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将用“联程机票总合格消费金额”乘以“承运航段航距占总联程航距的百分比”计算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
9. 消费积分不设最低积分奖励值,单个航段消费积分累积上限为75,000积分,上限适用于各等级会员;促销活动的额外奖励积分不受积分上限限制。
10. 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老金鹿卡优惠政策购买的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国内航班C/Y舱客票,国际及地区航班C/Y舱客票,按照客票实际支付价格累积消费积分;按照老金鹿卡优惠政策购买的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其他舱位客票不累积消费积分。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的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航班客票依据金鹏俱乐部积分规则累积消费积分。
二、定级积分/航段累积说明:
1. 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机舱位计算。舱位代码是指您机票座位等级(CLASS)栏中标明的代码,请您特别留意,它将直接影响您的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累积。
2. 定级积分累积以公里为单位,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实际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为标准。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为您搭乘航班的飞行距离;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计算。
3. 会员搭乘海南航空和大新华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CN”航班号的定期航班可依据积分规则累积定级积分/航段。
4. 按成人票价的50%(国内航线)或75%(国际及地区航线)购买的儿童优惠运价客票,定级积分 按相应成人积分标准的50%或75%累积。
5. 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老金鹿卡优惠政策购买的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航班C/Y舱客票,分别累积150%K、62.5%K的定级积分,分别累积1.5、1个定级航段;按照老金鹿卡优惠政策购买的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其他舱位客票不累积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的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航班客票依据金鹏俱乐部积分规则累积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
搭乘大新华航空航班
国内航班累积标准(航班日期自2020年8月14日起)
舱位等级 |
舱位代码 |
定级累积 |
消费积分累积(依据合格消费金额累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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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级积分 |
定级航段 |
基础消费积分 |
等级消费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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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舱 |
C |
300%×K |
3 |
10积分/10元 |
飞行卡:1积分/10元 |
D |
200%×K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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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150%×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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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125%×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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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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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值经济舱 |
W | 125%×K | 1.5 | ||
智选经济舱 |
Q* | 100%×K | 1 | ||
经典经济舱 |
Y |
125%×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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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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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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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X/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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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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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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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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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舱位 |
G/J/S/O/A/U/T |
不累积 |
不累积 |
不累积 |
注:智选经济舱(Q舱)可额外累积消费积分2积分/10元,适用航班日期自2019年12月1日起。查看智选经济舱(Q舱)更多权益>>
地区及国际航班累积标准(航班日期自2019年1月25日起)
舱位等级 |
舱位代码 |
定级累积 |
消费积分累积(依据合格消费金额累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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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级积分 |
定级航段 |
基础消费积分 |
等级消费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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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舱 |
C |
300%×K |
3 |
10积分/10元 |
飞行卡:1积分/10元 |
D |
20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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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15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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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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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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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值经济舱 |
W | 125%×K | 1.5 | ||
E | 100%×K | 1 | |||
经济舱 |
Y |
125%×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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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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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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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V/N/Q/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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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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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舱位 |
J/G/S/O |
不累积 |
不累积 |
不累积 |
说明
1. 消费积分:会员搭乘航班获得的消费积分分为基础消费积分、等级消费积分和其他促销奖励积分。
2. 搭乘海南航空和大新华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和“CN”航班号的定期航班,消费积分将依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进行累积。
3. 合格消费金额是指会员支付的机票总票款中,可以获得消费积分奖励的金额。合格消费金额包含机票的基础票价和航空公司规定的费用(如燃油附加费),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税费(如民航发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产品或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客票变更费、付费行李、至优座选、升舱产品、机上餐食等费用)。
4. 合格消费金额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若会员使用其他币种购票,将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机票出票日期的汇率转化成人民币计算消费积分。
5. 合格消费金额以10元人民币为一个单位,个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计算。
6. 部分特殊机票将仍依据旅客的乘机舱位和航距累积消费积分,航距制累积仅适用于以下几种客票(具体以购买产品的提示信息为准):
(1)客票票面未列明价格的客票;
(2)部分特殊航空产品客票,旅客可以向购买产品的代理商了解客票积分规则;
(3)无法获取准确价格信息的旅客客票,如:非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票证填开的客票,其他航空公司签转至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客票等情况。
按航距制累积的基础消费积分与定级积分累积标准(具体参考上方累积表格)一致,等级消费积分按基础消费积分的百分比奖励,白金卡、金卡额外奖励50%,银卡额外奖励25%。
7. 儿童票按照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
8. 联程机票中由海南航空或大新华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和“CN”航班号的航段根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若机票没有列明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将用“联程机票总合格消费金额”乘以“承运航段航距占总联程航距的百分比”计算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
9. 消费积分不设最低积分奖励值,单个航段消费积分累积上限为75,000积分,上限适用于各等级会员;促销活动的额外奖励积分不受积分上限限制。
10. 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老金鹿卡优惠政策购买的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国内航班C/Y舱客票,国际及地区航班C/Y舱客票,按照客票实际支付价格累积消费积分;按照老金鹿卡优惠政策购买的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其他舱位客票不累积消费积分。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的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航班客票依据金鹏俱乐部积分规则累积消费积分。
二、定级积分/航段累积说明:
1. 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机舱位计算。舱位代码是指您机票座位等级(CLASS)栏中标明的代码,请您特别留意,它将直接影响您的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累积。
2. 定级积分累积以公里为单位,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实际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为标准。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为您搭乘航班的飞行距离;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计算。
3. 会员搭乘海南航空和大新华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CN”航班号的定期航班可依据积分规则累积定级积分/航段。
4. 按成人票价的50%(国内航线)或75%(国际及地区航线)购买的儿童优惠运价客票,定级积分 按相应成人积分标准的50%或75%累积。
5. 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老金鹿卡优惠政策购买的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航班C/Y舱客票,分别累积150%K、62.5%K的定级积分,分别累积1.5、1个定级航段;按照老金鹿卡优惠政策购买的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其他舱位客票不累积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的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航班客票依据金鹏俱乐部积分规则累积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
搭乘天津航空航班
国内航班累积标准(航班日期自2021年1月8日起)
舱位等级 |
舱位代码 |
定级累积 |
消费积分累积(依据合格消费金额累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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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级积分 |
定级航段 |
基础消费积分 |
等级消费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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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舱 |
C |
300%×K |
3 |
8积分/10元 |
银 卡:2积分/10元 金 卡:4积分/10元 白金卡:6积分/10元 |
D |
200%×K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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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125%×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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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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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舱 |
Y/W |
125%×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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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H/K/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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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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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X |
75%×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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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P |
5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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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舱位 |
A/A1/U/U1/T/T1/S/J/O/G/Z |
不累积 |
不累积 |
不累积 |
注:2019年3月31日前Q舱额外累积0.5个定级航段、消费积分2.5积分/10元;2019年3月31日(含)起Q舱按照标准积分规则累积积分;2019年3月31日(含)起W舱额外累积消费积分3积分/10元;E舱额外累积消费积分2积分/10元。
地区及国际航班累积标准(航班日期自2021年1月8日起)
舱位等级 |
舱位代码 |
定级累积 |
消费积分累积(依据合格消费金额累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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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级积分 |
定级航段 |
基础消费积分 |
等级消费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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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舱 |
C |
300%×K |
3 |
8积分/10元 |
银 卡:2积分/10元 金 卡:4积分/10元 白金卡:6积分/10元 |
D |
200%×K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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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125%×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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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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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舱 |
Y/W |
125%×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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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H/K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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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 |
75%×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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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V/N/Q/P/A/U/T/Z |
5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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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舱位 |
J/G/S/O |
不累积 |
不累积 |
不累积 |
说明
1. 消费积分:会员搭乘航班获得的消费积分分为基础消费积分、等级消费积分和其他促销奖励积分。
2. 搭乘天津航空实际承运且挂“GS”航班号的定期航班,消费积分将依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进行累积。
3. 合格消费金额是指会员支付的机票总票款中,可以获得消费积分奖励的金额。合格消费金额包含机票的基础票价和航空公司规定的费用(如燃油附加费),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税费(如民航发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产品或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客票变更费、付费行李、至优座选、升舱产品、机上餐食等费用)。
4. 合格消费金额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若会员使用其他币种购票,将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机票出票日期的汇率转化成人民币计算消费积分。
5. 合格消费金额以10元人民币为一个单位,个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计算。
6. 部分特殊机票将仍依据旅客的乘机舱位和航距累积消费积分,航距制累积仅适用于以下几种客票(具体以购买产品的提示信息为准):
(1)客票票面未列明价格的客票;
(2)部分特殊航空产品客票,旅客可以向购买产品的代理商了解客票积分规则;
(3)无法获取准确价格信息的旅客客票,如:非天津航空票证填开的客票,其他航空公司签转至天津航空客票等情况。
按航距制累积的基础消费积分与定级积分累积标准(具体参考上方累积表格)一致,等级消费积分按基础消费积分的百分比奖励,白金卡、金卡额外奖励50%,银卡额外奖励25%。
7. 儿童票按照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
8. 联程机票中由天津航空实际承运且挂“GS”航班号的航段根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若机票没有列明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将用“联程机票总合格消费金额”乘以“承运航段航距占总联程航距的百分比”计算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
9. 消费积分不设最低积分奖励值,单个航段消费积分累积上限为75,000积分,上限适用于各等级会员;促销活动的额外奖励积分不受积分上限限制。
二、定级积分/航段累积说明:
1. 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机舱位计算。舱位代码是指您机票座位等级(CLASS)栏中标明的代码,请您特别留意,它将直接影响您的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累积。
2. 定级积分累积以公里为单位,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实际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为标准。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为您搭乘航班的飞行距离;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计算。
3. 会员搭乘天津航空实际承运且挂“GS”航班号的定期航班可依据积分规则累积定级积分/航段。
4. 按成人票价的50%(国内航线)或75%(国际及地区航线)购买的儿童优惠运价客票的积分累积规则。
说明
1. 消费积分:会员搭乘航班获得的消费积分分为基础消费积分、等级消费积分和其他促销奖励积分。
2. 搭乘祥鹏航空实际承运且挂“8L”航班号的国内定期航班,消费积分将依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进行累积。
3. 合格消费金额是指会员支付的机票总票款中,可以获得消费积分奖励的金额。合格消费金额包含机票的基础票价和航空公司规定的费用(如燃油附加费),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税费(如民航发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产品或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客票变更费、付费行李、至优座选、升舱产品、机上餐食等费用)。
4. 合格消费金额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若会员使用其他币种购票,将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机票出票日期的汇率转化成人民币计算消费积分。
5. 合格消费金额以10元人民币为一个单位,个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计算。
6. 部分特殊机票将仍依据旅客的乘机舱位和航距累积消费积分,航距制累积仅适用于以下几种客票(具体以购买产品的提示信息为准):
(1)客票票面未列明价格的客票;
(2)部分特殊航空产品客票,旅客可以向购买产品的代理商了解客票积分规则;
(3)无法获取准确价格信息的旅客客票,如:非祥鹏航空票证填开的客票,其他航空公司签转至祥鹏航空客票等情况。
按航距制累积的基础消费积分与定级积分累积标准(具体参考上方累积表格)一致,等级消费积分按基础消费积分的百分比奖励,白金卡、金卡额外奖励50%,银卡额外奖励25%。
7. 儿童票按照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
8. 联程机票中由祥鹏航空实际承运且挂“8L”航班号的航段根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若机票没有列明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将用“联程机票总合格消费金额”乘以“承运航段航距占总联程航距的百分比”计算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
9. 消费积分不设最低积分奖励值,单个航段消费积分累积上限为75,000积分,上限适用于各等级会员;促销活动的额外奖励积分不受积分上限限制。
二、定级积分/航段累积说明:
1. 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机舱位计算。舱位代码是指您机票座位等级(CLASS)栏中标明的代码,请您特别留意,它将直接影响您的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累积。
2. 定级积分累积以公里为单位,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实际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为标准。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为您搭乘航班的飞行距离;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计算。
3. 会员搭乘祥鹏航空实际承运且挂“8L”航班号的定期航班可依据积分规则累积定级积分/航段。
4. 按成人票价的50%购买的儿童优惠运价客票,定级积分按相应成人积分标准的50%累积。
搭乘首都航空航班
国内航班累积标准(航班日期自2020年4月3日起)
舱位等级 |
舱位代码 |
定级累积 |
消费积分累积(依据合格消费金额累积) |
||
定级积分 |
定级航段 |
基础消费积分 |
等级消费积分 |
||
公务舱 |
C |
300%×K |
3 |
8积分/10元 |
银 卡:2积分/10元 金 卡:4积分/10元 白金卡:6积分/10元 |
D |
200%×K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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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150%×K |
1.5 |
|||
I |
125%×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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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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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舱 |
Y |
125%×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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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K/Q/E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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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X |
75%×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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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 |
50%×K |
1 |
|||
P |
50%×K |
1 |
|||
其他舱位 |
V/N/A/U/T/W/S/J/O/G |
不累积 |
不累积 |
不累积 |
地区及国际航班累积标准(航班日期自2019年5月1日起)
舱位等级 |
舱位代码 |
定级累积 |
消费积分累积(依据合格消费金额累积) |
||
定级积分 |
定级航段 |
基础消费积分 |
等级消费积分 |
||
公务舱 |
C |
300%×K |
3 |
8积分/10元 |
银 卡:2积分/10元 金 卡:4积分/10元 白金卡:6积分/10元 |
D |
200%×K |
2 |
|||
Z |
150%×K |
1.5 |
|||
I |
125%×K |
1.5 |
|||
R |
100%×K |
1 |
|||
经济舱 |
Y |
125%×K |
1.5 |
||
B/H/K |
100%×K |
1 |
|||
M/L |
75%×K |
1 |
|||
X/V/N/Q/U |
50%×K |
1 |
|||
其他舱位 |
A/P/T/J/S/G/O |
不累积 |
不累积 |
不累积 |
说明
1. 消费积分:会员搭乘航班获得的消费积分分为基础消费积分、等级消费积分和其他促销奖励积分。
2. 搭乘首都航空际承运且挂“JD”航班号的定期航班,消费积分将依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进行累积。
3. 合格消费金额是指会员支付的机票总票款中,可以获得消费积分奖励的金额。合格消费金额包含机票的基础票价和航空公司规定的费用(如燃油附加费),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税费(如民航发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产品或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客票变更费、付费行李、至优座选、升舱产品、机上餐食等费用)。
4. 合格消费金额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若会员使用其他币种购票,将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机票出票日期的汇率转化成人民币计算消费积分。
5. 合格消费金额以10元人民币为一个单位,个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计算。
6. 部分特殊机票将仍依据旅客的乘机舱位和航距累积消费积分,航距制累积仅适用于以下几种客票(具体以购买产品的提示信息为准):
(1)客票票面未列明价格的客票;
(2)部分特殊航空产品客票,旅客可以向购买产品的代理商了解客票积分规则;
(3)无法获取准确价格信息的旅客客票,如:非首都航空票证填开的客票,其他航空公司签转至首都航空客票等情况。
按航距制累积的基础消费积分与定级积分累积标准(具体参考上方累积表格)一致,等级消费积分按基础消费积分的百分比奖励,白金卡、金卡额外奖励50%,银卡额外奖励25%。
7. 儿童票按照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
8. 联程机票中由首都航空实际承运且挂“JD”航班号的航段根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若机票没有列明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将用“联程机票总合格消费金额”乘以“承运航段航距占总联程航距的百分比”计算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
9. 消费积分不设最低积分奖励值,单个航段消费积分累积上限为75,000积分,上限适用于各等级会员;促销活动的额外奖励积分不受积分上限限制。
二、定级积分/航段累积说明:
1. 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机舱位计算。舱位代码是指您机票座位等级(CLASS)栏中标明的代码,请您特别留意,它将直接影响您的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累积。
2. 定级积分累积以公里为单位,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实际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为标准。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为您搭乘航班的飞行距离;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计算。
3. 会员搭乘首都航空实际承运且挂“JD”航班号的定期航班可依据积分规则累积定级积分/航段。
4. 按成人票价的50%购买的儿童优惠运价客票,定级积分按相应成人积分标准的50%累积。
点击查看不累积积分的包机航线
点此查看历史累积标准>>
搭乘金鹏航空航班
国内航班累积标准(航班日期自2020年1月15日起)
舱位等级 |
舱位代码 |
定级累积 |
A消费积分累积(依据合格消费金额累积) |
||
定级积分 |
定级航段 |
基础消费积分 |
等级消费积分 |
||
公务舱 |
C |
300%×K |
3 |
8积分/10元 |
|
D |
200%×K |
2 |
|||
Z |
150%×K |
1.5 |
|||
I |
125%×K |
1.5 |
|||
R |
100%×K |
1 |
|||
经济舱 |
Y |
125%×K |
1.5 |
||
B/H/K/Q* |
100%×K |
1 |
|||
L/M/X |
75%×K |
1 |
|||
其他舱位 |
V/N/A/U/T/E/S/J/O/P |
不累积 |
不累积 |
不累积 |
注:Q舱可额外累积消费积分4积分/10元,适用航班日期自2020年1月15日起。
说明
1. 消费积分:会员搭乘航班获得的消费积分分为基础消费积分、等级消费积分和其他促销奖励积分。
2. 搭乘金鹏航空际承运且挂“Y8”航班号的定期航班,消费积分将依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进行累积。
3. 合格消费金额是指会员支付的机票总票款中,可以获得消费积分奖励的金额。合格消费金额包含机票的基础票价和航空公司规定的费用(如燃油附加费),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税费(如民航发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产品或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客票变更费、付费行李、至优座选、升舱产品、机上餐食等费用)。
4. 合格消费金额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若会员使用其他币种购票,将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机票出票日期的汇率转化成人民币计算消费积分。
5. 合格消费金额以10元人民币为一个单位,个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计算。
6. 部分特殊机票将仍依据旅客的乘机舱位和航距累积消费积分,航距制累积仅适用于以下几种客票(具体以购买产品的提示信息为准):
(1)客票票面未列明价格的客票;
(2)部分特殊航空产品客票,旅客可以向购买产品的代理商了解客票积分规则;
(3)无法获取准确价格信息的旅客客票,如:非金鹏航空票证填开的客票,其他航空公司签转至金鹏航空客票等情况。
按航距制累积的基础消费积分与定级积分累积标准(具体参考上方累积表格)一致,等级消费积分按基础消费积分的百分比奖励,白金卡、金卡额外奖励50%,银卡额外奖励25%。
7. 儿童票按照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
8. 联程机票中由金鹏航空实际承运且挂“Y8”航班号的航段根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若机票没有列明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将用“联程机票总合格消费金额”乘以“承运航段航距占总联程航距的百分比”计算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
9. 消费积分不设最低积分奖励值,单个航段消费积分累积上限为75,000积分,上限适用于各等级会员;促销活动的额外奖励积分不受积分上限限制。
二、定级积分/航段累积说明:
1. 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机舱位计算。舱位代码是指您机票座位等级(CLASS)栏中标明的代码,请您特别留意,它将直接影响您的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累积。
2. 定级积分累积以公里为单位,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实际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为标准。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为您搭乘航班的飞行距离;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计算。
3. 会员搭乘金鹏航空实际承运且挂“Y8”航班号的定期航班可依据积分规则累积定级积分/航段。
4. 按成人票价的50%购买的儿童优惠运价客票,定级积分按相应成人积分标准的50%累积。
搭乘北部湾航空航班
国内航班累积标准(航班日期自2020年2月26日起)
舱位等级 |
舱位代码 |
定级累积 |
消费积分累积(依据合格消费金额累积) |
||
定级积分 |
定级航段 |
基础消费积分 |
等级消费积分 |
||
标准经济舱 |
Y |
125%×K |
1.5 |
8积分/10元 |
银 卡:2积分/10元 金 卡:4积分/10元 白金卡:6积分/10元 |
B/H/K/L/M/C/W |
100%×K |
1 |
|||
X/J/D/S/I |
50%×K |
1 |
|||
其他舱位 |
V/N/A/U/T/Z/E/O/G/D/R/Q/P |
不累积 |
不累积 |
不累积 |
地区及国际航班累积标准(航班日期自2020年2月26日起)
舱位等级 |
舱位代码 |
定级累积 |
消费积分累积(依据合格消费金额累积) |
||
定级积分 |
定级航段 |
基础消费积分 |
等级消费积分 |
||
经济舱 |
Y |
125%×K |
1.5 |
8积分/10元 |
银 卡:2积分/10元 金 卡:4积分/10元 白金卡:6积分/10元 |
B/H/K |
100%×K |
1 |
|||
L/M |
75%×K |
1 |
|||
X/V/N/Q/P/A/U/W |
50%×K |
1 |
|||
其他舱位 |
T/Z/R/I/J/E/S/G/O |
不累积 |
不累积 |
不累积 |
说明
1. 消费积分:会员搭乘航班获得的消费积分分为基础消费积分、等级消费积分和其他促销奖励积分。
2. 搭乘北部湾航空际承运且挂“GX”航班号的定期航班,消费积分将依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进行累积。
3. 合格消费金额是指会员支付的机票总票款中,可以获得消费积分奖励的金额。合格消费金额包含机票的基础票价和航空公司规定的费用(如燃油附加费),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税费(如民航发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产品或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客票变更费、付费行李、至优座选、升舱产品、机上餐食等费用)。
4. 合格消费金额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若会员使用其他币种购票,将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机票出票日期的汇率转化成人民币计算消费积分。
5. 合格消费金额以10元人民币为一个单位,个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计算。
6. 部分特殊机票将仍依据旅客的乘机舱位和航距累积消费积分,航距制累积仅适用于以下几种客票(具体以购买产品的提示信息为准):
(1)客票票面未列明价格的客票;
(2)部分特殊航空产品客票,旅客可以向购买产品的代理商了解客票积分规则;
(3)无法获取准确价格信息的旅客客票,如:非北部湾航空票证填开的客票,其他航空公司签转至北部湾航空客票等情况。
按航距制累积的基础消费积分与定级积分累积标准(具体参考上方累积表格)一致,等级消费积分按基础消费积分的百分比奖励,白金卡、金卡额外奖励50%,银卡额外奖励25%。
7. 儿童票按照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
8. 联程机票中由北部湾航空实际承运且挂“GX”航班号的航段根据合格消费金额和会员等级累积消费积分,若机票没有列明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将用“联程机票总合格消费金额”乘以“承运航段航距占总联程航距的百分比”计算承运航段的合格消费金额。
9. 消费积分不设最低积分奖励值,单个航段消费积分累积上限为75,000积分,上限适用于各等级会员;促销活动的额外奖励积分不受积分上限限制。
二、定级积分/航段累积说明:
1. 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机舱位计算。舱位代码是指您机票座位等级(CLASS)栏中标明的代码,请您特别留意,它将直接影响您的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累积。
2. 定级积分累积以公里为单位,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实际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为标准。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为您搭乘航班的飞行距离;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计算。
3. 会员搭乘北部湾航空实际承运且挂“GX”航班号的定期航班可依据积分规则累积定级积分/航段。
4. 按成人票价的50%购买的儿童优惠运价客票,定级积分按相应成人积分标准的50%累积。
搭乘阿拉斯加航空航班
不论您商务出差或者休闲旅游,选择搭乘航班即可一边享受愉快旅途,一边获取金鹏俱乐部的积分奖励
舱位等级 |
舱位代码 |
定级积分/消费积分 |
定级航段 |
头等舱 |
F |
150%×K |
1 |
P |
100%×K |
1 |
|
经济舱 |
Y/S/B/M/H/Q/L/V/K |
100%×K |
1 |
G/T/R |
50%×K |
1 |
|
其他舱位 |
A/D/E/N/U/X/Z/W |
不累积 |
不累积 |
阿拉斯加航空会员乘坐海航航空累积标准点此查看>>
说明
1. 为了确保您乘机后积分顺利累积到金鹏账户,请务必在预订航班以及办理值机手续时,主动出示您的金鹏会员卡或告知金鹏卡号。
2. 搭乘阿拉斯加航空航班,积分累积是以公里为单位,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实际航航距(Ticketed Point Mileage)为标准。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为您搭乘航班的飞行距离;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计算。
3. 金鹏会员搭乘阿拉斯加航空航班可累积积分舱位的航班代码仅限:AS。其他各类免票、团队票、及其他阿拉斯加航空指定的不累积积分舱位的机票不可累积消费积分或定级积分。
4. 金鹏会员搭乘阿拉斯加以下代码号段航班可累积积分 :
AS 001-999
AS 1000-1999
AS 2000-2849
AS 2900-2939
AS 3275-3299
AS 3380-3499
5. 舱位代码指您机票座位等级(CLASS)栏中标明的代码,请您特别留意,它将直接影响您的积分累积。
6. 同一次搭乘航班的飞行积分只可存入一个常客奖励计划(金鹏俱乐部或阿拉斯加航Mileage Plan积分计划)。旅客在购票及值机环节需确认已选择要累积的常客奖励计划卡号(金鹏俱乐部或者阿拉斯加航 Mileage Plan积分计划),已到账的金鹏积分将不允许变更账户。
7. 若您的积分未采集到金鹏账户中,在乘机之日起6个月内,传真或E-mail乘机凭证补登,亦可致电950717办理。请妥善保管好您的登机牌和机票副本,直至积分体现在积分通知单中。
8. 历史累积标准点此查看>>
搭乘维珍澳洲航空航班
搭乘维珍澳洲航空自营航班, 积分累积标准如下:
舱位等级 | 舱位代码 | 定级积分/消费积分 | 定级航段 |
商务舱 | J,C,D | 200%×K | 1 |
经济舱 |
Y,B,W,H,K,L,A | 100%×K | 1 |
R,E,O,N,V,P,Q,T,I,S | 50%×K | 1 | |
M | 25%×K | 1 | |
G | 50%×K | 1 | |
其他舱位 | U | 0 | 0 |
搭乘海南航空、香港航空、天津航空、首都航空与维珍澳洲航空的代码共享航班,按照市场方舱位累积积分,点击查看具体累积标准>>
说明
1. 为了确保您乘机后积分顺利累积到金鹏账户,请务必在预订航班以及办理值机手续时,主动出示您的金鹏会员卡或告知金鹏卡号。
2. 适用累积金鹏积分航班
(1)维珍澳洲航空自营航班(维珍澳洲航空为市场方且实际承运航班):
- 往来中国(含港澳台)和澳大利亚/新西兰航班;
- 往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航班;
- 澳大利亚境内及新西兰境内航班。
(2)海南航空、香港航空、天津航空、首都航空与维珍澳洲航空的代码共享航班
3. 金鹏白金卡、金卡及银卡贵宾会员搭乘海南航空或香港航空或首都航空或天津航空为市场方,维珍澳洲航空为承运方的代码共享航班时,可分别额外享受50%,50%,25%的消费积分奖励。
4. 搭乘维珍澳洲航空航班,积分累积是以公里为单位,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的实际航航距(Ticketed Point Mileage)为标准。
5. 金鹏会员搭乘维珍澳洲航空航班,各类免票、团队票及其他维珍澳洲指定的不累积积分舱位的机票不可累积消费积分和定级积分。
6. 维珍澳洲航空包机航空不可累积积分,包机航班号段:VA9000-VA9999
7. 舱位代码指您机票座位等级(CLASS)栏中标明的代码,请您特别留意,它将直接影响您的积分累积。
8. 同一次搭乘航班的飞行积分只可存入一个常客奖励计划(金鹏俱乐部或维珍澳洲Velocity积分计划)。旅客在购票及值机环节需确认已选择要累积的常客奖励计划卡号(金鹏俱乐部或者维珍澳洲Velocity积分计划),已到账的金鹏积分将不允许变更账户。
9. 若您的积分未自动采集到金鹏账户中,在乘机之日起14天后且180天内,传真或E-mai乘机凭证至ffp@hnair.com 补登,亦可致电950717办理。请妥善保管好您的登机牌和机票副本,直至积分体现在积分通知单中。
10. 以上累积标准自航班日期2017年7月6日起正式生效。
11. 自2018年7月2日起,金鹏贵宾会员搭乘维珍澳洲航空VA部分航班,通过出示贵宾会员实体卡,可享受维珍澳洲航空提供的优先值机,额外免费行李额,优先登机和贵宾室使用的权益保障服务, 点此查看权益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