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生效及修改

第一百一十六條 本條件共有中文和英文兩種版本,如發生語義衝突,以中文版本為准。

第一百一十七條 本條件自2023年10月26日起生效、施行並在海南航空官網進行公佈。海南航空於2023年8月18日公佈施行的《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國際運輸總條件》同時廢止。2023年10月26日前購買的客票,仍適用購買客票時適用的運輸總條件。

第一百一十八條 海航有權依照中國民用航空局規定的程式,不經通知修改其運輸條件、運輸規定、票價和費用。但此類修改不適用於修改前已經開始的運輸或已經購買的客票。海航的工作人員、銷售代理企業或雇員都無權更改或違反海航適用的運輸條件、運輸規定、票價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