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類獎勵品兌獎受益人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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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12年2月8日(含)起會員兌換航空類獎勵品(獎勵機票或獎勵升艙),除本人使用外,僅能給會員指定的已生效的兌獎受益人(以下簡稱“受益人”)使用。會員兌換非航空類獎勵品,不受該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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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名會員最多可設置10名兌獎受益人,公司或法人實體不可作為兌獎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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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增/變更兌獎受益人名單,將在成功提交申請之日30天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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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刪除受益人,即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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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兒童或嬰兒作為兌獎受益人,需有成人同行,兌換標準及其他規則與成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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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會員可通過登錄海航官網、金鵬俱樂部網站、海南航空APP、會員服務熱線950717、海航各成員公司直屬售票處、海航境外辦事處或者機場常旅客服務區進行受益人資訊的建立、新增、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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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增或刪除受益人均不扣減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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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海航各成員公司直屬售票處、海航境外辦事處或機場常旅客服務區辦理受益人業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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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會員建立/添加受益人時,須攜帶會員有效證件原件及受益人有效乘機證件的影本/掃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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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改/添加受益人證件號碼,須攜帶會員有效證件原件、受益人原證件和新增證件的影本/掃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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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為受益人兌換航空類獎勵品時,須提供會員金鵬卡卡號、密碼,以及會員和受益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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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上業務,若為代辦人代辦,還須攜帶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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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會員可使用海南航空APP新增和刪除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