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行李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如需詳細和最新資訊請撥打呼叫中心電話(+86-898-95339)。
一般規定
一般規定
海南航空溫馨提示您,我們將在辦理乘機手續和登機過程中對您攜帶的行李進行檢查,請您務必將超重、超大、超件的行李在值機時辦理托運手續。如您攜帶的行李超過免費行李額度,須支付逾重行李費,並統一放置在飛機貨艙內。
境內出港航班登機口臨時辦理的托運行李須經過二次安全檢查後方可運輸,為確保您的行李同機抵達目的地,請您務必提前在值機櫃檯為超限行李辦理托運,避免影響您的後續行程安排。
為了您的飛行安全,請將攜帶進入客艙的物品放置於封閉式行李架或前排座椅下方,緊急出口座位及其附近區域(包括機翼位置出口及客艙第一排座位)旅客的隨身攜帶物品必須存放於封閉式行李架,確保不會阻礙緊急情況下的疏散。
手提行李限額
手提行李限額
航班類型 |
等級艙位 |
數量限制 |
重量限制(單件) |
尺寸限制(單件) |
國內航班 |
公務艙 |
2件 |
7千克(15磅) |
長、寬、高分別不超過55釐米(22英寸)×40釐米(16英寸)×20釐米(8英寸) |
經濟艙 |
1件 |
|||
國際或地區航班(美國除外) |
公務艙 |
2件 |
10千克(22磅) |
長、寬、高總和不超過115釐米(45英寸) |
經濟艙 |
1件 |
|||
涉美航班 |
公務艙、經濟艙 |
1件 |
10千克(22磅) |
長、寬、高總和不超過115釐米(45英寸) |
溫馨提示
1.不占座的嬰兒手提行李額參照成人標準運輸。
2.如您實際乘坐的國內、國際/地區航班均為海南航空運輸的聯程客票,但客票所適用的手提行李規則不一致時,按照您可享受的最高手提行李規則運輸。
3.如您實際乘坐的國內、國際/地區航班均為海南航空運輸,但客票是分別填開不屬於單一運輸合同,國內轉機點轉機時間在24小時以內,國內航段的手提行李額按照國際/地區航段標準執行。
關於隨身小件物品攜帶要求
旅客類別 |
攜帶要求 |
所有旅客(非涉美航班) |
一件大衣、披肩或者毯子;一把雨傘或者手杖;一副雙筒望遠鏡;一架小型照相機;合理數量的在航班上閱讀的讀物;一個適用作通常旅行化妝而不是裝運那些應另作行李交運的手提袋、手袋或者手提包或小背包;一個小型公事包或一個手提電腦公事包。 |
帶嬰兒的旅客 |
攜帶在航班上餵食嬰兒的食品(液態或流質食物,必須通過安全檢查)、嬰兒使用的紙尿褲;一輛可帶入客艙的可攜式可折疊嬰兒推車等類似設備用品,折疊後長、寬、高分別不超過55釐米(22英寸)、40釐米(16英寸)、20釐米(8英寸),超過上述尺寸的嬰兒車等設備用品須作為托運行李運輸。 |
殘疾旅客(非涉美航班) |
除安全原因外,航班上殘疾、傷、病等行動不便的旅客所持的拐杖、假肢、電子耳蝸、助聽器、盲杖、盲鏡、助視器、折疊手動輪椅、可攜式制氧機及其他呼吸輔助設備等小型的在旅途中隨時要用到的輔助設備,可帶入客艙。客艙內沒有存放設施或空間的,可免費托運。 |
涉美航班旅客 |
除了免費手提行李以外,每位旅客不用另付費用,還可以攜帶1件私人物品,例如錢包、公事包、筆記本等,另外以下物品也可作為手提行李攜帶:助殘設備,如拐杖、輪椅等;樂器;一件攝影器材包;免稅物品(注:在隔離區外購買的免稅品內含有液態物品,如 Liquids 液體、Aerosols 噴霧劑、Gels 膠狀物體等,根據當地海關、安檢等要求交付旅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