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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通過搭乘海航金鵬俱樂部成員航空公司及合作夥伴航空公司的航班累積金鵬積分,並體驗空中地面無縫隙一體化五星航空服務品質。
搭乘海南航空航班
國內航班累積標準(航班日期自2020年8月14日起)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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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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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艙 |
C |
300%×K |
3 |
10積分/10元 |
飛行卡:1積分/10元 |
D |
20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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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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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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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 125%×K | 1.5 | ||
智選經濟艙 |
Q* | 100%×K | 1 | ||
經典經濟艙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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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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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X/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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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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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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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O/A/U/T |
不累積 |
不累積 |
不累積 |
注:智選經濟艙(Q艙)可額外累積消費積分2積分/10元,適用航班日期自2019年12月1日起。查看智選經濟艙(Q艙)更多權益>>
地區及國際航班累積標準(航班日期自2019年1月25日起)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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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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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艙 |
C |
300%×K |
3 |
10積分/10元 |
飛行卡:1積分/10元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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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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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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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值經濟艙 |
W | 125%×K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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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艙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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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累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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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 消費積分:會員搭乘航班獲得的消費積分分為基礎消費積分、等級消費積分和其他促銷獎勵積分。
2. 搭乘海南航空和大新華航空實際承運且掛“HU”和“CN”航班號的定期航班,消費積分將依據合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進行累積。
3. 合格消費金額是指會員支付的機票總票款中,可以獲得消費積分獎勵的金額。合格消費金額包含機票的基礎票價和航空公司規定的費用(如燃油附加費),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稅費(如民航發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產品或服務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客票變更費、付費行李、至優座選、升艙產品、機上餐食等費用)。
4. 合格消費金額的計價貨幣為人民幣,若會員使用其他幣種購票,將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機票出票日期的匯率轉化成人民幣計算消費積分。
5. 合格消費金額以10元人民幣為一個單位,個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計算。
6. 部分特殊機票將仍依據旅客的乘機艙位和航距累積消費積分,航距制累積僅適用於以下幾種客票(具體以購買產品的提示資訊為准):
(1)客票票面未列明價格的客票;
(2)部分特殊航空產品客票,旅客可以向購買產品的代理商瞭解客票積分規則;
(3)無法獲取準確價格資訊的旅客客票,如:非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票證填開的客票,其他航空公司簽轉至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客票等情況。
按航距制累積的基礎消費積分與定級積分累積標準(具體參考上方累積表格)一致,等級消費積分按基礎消費積分的百分比獎勵,白金卡、金卡額外獎勵50%,銀卡額外獎勵25%。
7. 兒童票按照合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累積消費積分。
8. 聯程機票中由海南航空或大新華航空實際承運且掛“HU”和“CN”航班號的航段根據合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累積消費積分,若機票沒有列明承運航段的合格消費金額,將用“聯程機票總合格消費金額”乘以“承運航段航距占總聯程航距的百分比”計算承運航段的合格消費金額。
9. 消費積分不設最低積分獎勵值,單個航段消費積分累積上限為75,000積分,上限適用于各等級會員;促銷活動的額外獎勵積分不受積分上限限制。
10. 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老金鹿卡優惠政策購買的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國內航班C/Y艙客票,國際及地區航班C/Y艙客票,按照客票實際支付價格累積消費積分;按照老金鹿卡優惠政策購買的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其他艙位客票不累積消費積分。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市場價格購買的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航班客票依據金鵬俱樂部積分規則累積消費積分。
二、定級積分/航段累積說明:
1. 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機艙位計算。艙位代碼是指您機票座位等級(CLASS)欄中標明的代碼,請您特別留意,它將直接影響您的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累積。
2. 定級積分累積以公里為單位,以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實際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為標準。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為您搭乘航班的飛行距離;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計算。
3. 會員搭乘海南航空和大新華航空實際承運且掛“HU”/“CN”航班號的定期航班可依據積分規則累積定級積分/航段。
4. 按成人票價的50%(國內航線)或75%(國際及地區航線)購買的兒童優惠運價客票,定級積分 按相應成人積分標準的50%或75%累積。
5. 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老金鹿卡優惠政策購買的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航班C/Y艙客票,分別累積150%K、62.5%K的定級積分,分別累積1.5、1個定級航段;按照老金鹿卡優惠政策購買的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其他艙位客票不累積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市場價格購買的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航班客票依據金鵬俱樂部積分規則累積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
搭乘海南航空航班及大新華航空航班
國內航班累積標準(航班日期自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8月31日)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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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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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艙 |
C |
30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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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卡:1積分/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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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Q艙可額外累積消費積分2積分/10元,適用航班日期為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8月31日。查看智選經濟艙(Q艙)更多權益>>
國內航班累積標準(航班日期自2019年9月1日起)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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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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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艙 |
C |
30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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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卡:1積分/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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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選經濟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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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艙位 |
G/J/S/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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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Q艙可額外累積消費積分2積分/10元,適用航班日期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查看智選經濟艙(Q艙)更多權益>>
地區及國際航班累積標準(航班日期自2019年1月25日起)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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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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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艙 |
C |
30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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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積分/10元 |
飛行卡:1積分/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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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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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艙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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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累積 |
不累積 |
不累積 |
說明
1. 消費積分:會員搭乘航班獲得的消費積分分為基礎消費積分、等級消費積分和其他促銷獎勵積分。
2. 搭乘海南航空和大新華航空實際承運且掛“HU”和“CN”航班號的定期航班,消費積分將依據合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進行累積。
3. 合格消費金額是指會員支付的機票總票款中,可以獲得消費積分獎勵的金額。合格消費金額包含機票的基礎票價和航空公司規定的費用(如燃油附加費),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稅費(如民航發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產品或服務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客票變更費、付費行李、至優座選、升艙產品、機上餐食等費用)。
4. 合格消費金額的計價貨幣為人民幣,若會員使用其他幣種購票,將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機票出票日期的匯率轉化成人民幣計算消費積分。
5. 合格消費金額以10元人民幣為一個單位,個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計算。
6. 部分特殊機票將仍依據旅客的乘機艙位和航距累積消費積分,航距制累積僅適用於以下幾種客票(具體以購買產品的提示資訊為准):
(1)客票票面未列明價格的客票;
(2)部分特殊航空產品客票,旅客可以向購買產品的代理商瞭解客票積分規則;
(3)無法獲取準確價格資訊的旅客客票,如:非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票證填開的客票,其他航空公司簽轉至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客票等情況。
按航距制累積的基礎消費積分與定級積分累積標準(具體參考上方累積表格)一致,等級消費積分按基礎消費積分的百分比獎勵,白金卡、金卡額外獎勵50%,銀卡額外獎勵25%。
7. 兒童票按照合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累積消費積分。
8. 聯程機票中由海南航空或大新華航空實際承運且掛“HU”和“CN”航班號的航段根據合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累積消費積分,若機票沒有列明承運航段的合格消費金額,將用“聯程機票總合格消費金額”乘以“承運航段航距占總聯程航距的百分比”計算承運航段的合格消費金額。
9. 消費積分不設最低積分獎勵值,單個航段消費積分累積上限為75,000積分,上限適用於各等級會員;促銷活動的額外獎勵積分不受積分上限限制。
10. 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老金鹿卡優惠政策購買的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國內航班C/Y艙客票,國際及地區航班C/Y艙客票,按照客票實際支付價格累積消費積分;按照老金鹿卡優惠政策購買的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其他艙位客票不累積消費積分。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市場價格購買的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航班客票依據金鵬俱樂部積分規則累積消費積分。
二、定級積分/航段累積說明:
1. 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機艙位計算。艙位代碼是指您機票座位等級(CLASS)欄中標明的代碼,請您特別留意,它將直接影響您的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累積。
2. 定級積分累積以公里為單位,以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實際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為標準。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為您搭乘航班的飛行距離;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計算。
3. 會員搭乘海南航空和大新華航空實際承運且掛“HU”/“CN”航班號的定期航班可依據積分規則累積定級積分/航段。
4. 按成人票價的50%(國內航線)或75%(國際及地區航線)購買的兒童優惠運價客票,定級積分 按相應成人積分標準的50%或75%累積。
5. 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老金鹿卡優惠政策購買的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航班C/Y艙客票,分別累積150%K、62.5%K的定級積分,分別累積1.5、1個定級航段;按照老金鹿卡優惠政策購買的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其他艙位客票不累積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老金鹿卡持卡人按照市場價格購買的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航班客票依據金鵬俱樂部積分規則累積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
國內航班累積標準(航班日期自2019年5月1日起)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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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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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艙 |
C |
300%×K |
3 |
8積分/10元 |
銀 卡:2積分/10元 金 卡:4積分/10元 白金卡:6積分/10元 |
D |
200%×K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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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150%×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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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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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 |
125%×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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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艙位 |
A/A1/U/U1/T/T1/S/J/O |
不累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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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3月31日前Q舱额外累积0.5个定级航段、消费积分2.5积分/10元;2019年3月31日(含)起Q舱按照标准积分规则累积积分;2019年3月31日(含)起W舱额外累积消费积分3积分/10元;E舱额外累积消费积分2积分/10元。
地區及國際航班累積標準(航班日期自2019年5月1日起)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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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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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艙 |
C |
300%×K |
3 |
8積分/10元 |
銀 卡:2積分/10元 金 卡:4積分/10元 白金卡:6積分/10元 |
D |
200%×K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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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150%×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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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125%×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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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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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艙 |
Y/W |
125%×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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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H/K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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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 |
75%×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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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V/N/Q/P/A/U/T |
5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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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艙位 |
J/G/S/O |
不累積 |
不累積 |
不累積 |
國內航班累積標準(航班日期自2019年1月3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
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
公務艙 | C | 300%×K | 3 | 10積分/10元 | 飛行卡:1積分/10元 銀卡:3積分/10元 金卡:6積分/10元 白金卡:8積分/10元 |
I/D | 150%×K | 1.5 | |||
Z | 以具體產品為准 | ||||
經濟艙 | Y | 125%×K | 1.5 | ||
B/H/K/E/W/Q* | 100%×K | 1 | |||
L/M/X | 75%×K | 1 | |||
V/N/P | 50%×K | 1 | |||
其他艙位 | A/A1/U/U1/T/T1/J/G/O/S | 0 | 0 | 0 | 0 |
注:Q艙額外累積0.5個定級航段、消費積分2.5積分/10元。
國際航班累積標準(適用航班日期為2018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
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
公務艙 | C | 300%×K | 3 | 10積分/10元 | 飛行卡:1積分/10元 銀卡:3積分/10元 金卡:6積分/10元 白金卡:8積分/10元 |
D | 200%×K | 2 | |||
Z | 150%×K | 1.5 | |||
I | 125%×K | 1.5 | |||
R | 100%×K | 1 | |||
經濟艙 | Y | 125%×K | 1.5 | ||
B/H/K | 100%×K | 1 | |||
L/M | 75%×K | 1 | |||
X/V/N/Q/P/A/U/T | 50%×K | 1 | |||
其他艙位 | J/S/G/O | 0 | 0 | 0 | 0 |
一、消費積分累積說明:
1. 消費積分:會員搭乘航班獲得的消費積分分為基礎消費積分、等級消費積分和其他促銷獎勵積分。
2. 搭乘天津航空實際承運且掛“GS”航班號的定期航班,消費積分將依據合資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進行累積。
3. 合資格消費金額是指會員支付的機票總票款中,可以獲得消費積分獎勵的金額。合格消費金額包含機票的基礎票價和航空公司規定的費用(如燃油附加費),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稅費(如民航發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產品或服務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客票變更費、付費行李、至優座選、升艙產品、機上餐食等費用)。
4. 合資格消費金額的計價貨幣為人民幣,若會員使用其他幣種購票,將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機票出票日期的匯率轉化成人民幣計算消費積分。
5. 合資格消費金額以10元人民幣為一個單位,個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計算。
6. 部分特殊機票將仍依據旅客的乘機艙位和航距累積消費積分,航距制累積僅適用於以下幾種客票(具體以購買產品的提示資訊為准):
(1)客票票面未列明價格的客票;
(2)部分特殊航空產品客票,旅客可以向購買產品的代理商瞭解客票積分規則;
(3)無法獲取準確價格資訊的旅客客票,如:非天津航空票證填開的客票,其他航空公司簽轉至天津航空客票等情況。
按航距制累積的基礎消費積分與定級積分累積標準(具體參考上方累積表格)一致,等級消費積分按基礎消費積分的百分比獎勵,白金卡、金卡額外獎勵50%,銀卡額外獎勵25%。
7. 兒童票按照合資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累積消費積分。
8. 聯程機票中由天津航空實際承運且掛“GS”航班號的航段根據合資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累積消費積分,若機票沒有列明承運航段的合資格消費金額,將用“聯程機票總合資格消費金額”乘以“承運航段航距占總聯程航距的百分比”計算承運航段的合資格消費金額。
9. 消費積分不設最低積分獎勵值,單個航段消費積分累積上限為75,000積分,上限適用于各等級會員;促銷活動的額外獎勵積分不受積分上限限制。
二、定級積分/航段累積說明:
1. 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機艙位計算。艙位代碼是指您機票座位等級(CLASS)欄中標明的代碼,請您特別留意,它將直接影響您的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累積。
2. 定級積分累積以公里為單位,以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實際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為標準。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為您搭乘航班的飛行距離;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計算。
3. 會員搭乘天津航空實際承運且掛“GS”航班號的定期航班可依據積分規則累積定級積分/航段。
4. 按成人票價的50%購買的兒童優惠運價客票,定級積分按相應成人積分標準的50%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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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首都航空航班
國內航班累積標準(航班日期自2020年4月3日起)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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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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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艙 |
C |
300%×K |
3 |
8積分/10元 |
銀 卡:2積分/10元 金 卡:4積分/10元 白金卡:6積分/10元 |
D |
200%×K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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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150%×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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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125%×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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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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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艙 |
Y |
125%×K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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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K/Q/E |
10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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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X |
75%×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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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 |
5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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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
50%×K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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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艙位 |
V/N/A/U/T/W/S/J/O/G |
不累積 |
不累積 |
不累積 |
地區及國際航班累積標準(航班日期自2019年5月1日起)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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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
公務艙 |
C |
300%×K |
3 |
8積分/10元 |
銀 卡:2積分/10元 金 卡:4積分/10元 白金卡:6積分/10元 |
D |
200%×K |
2 |
|||
Z |
150%×K |
1.5 |
|||
I |
125%×K |
1.5 |
|||
R |
100%×K |
1 |
|||
經濟艙 |
Y |
125%×K |
1.5 |
||
B/H/K |
100%×K |
1 |
|||
M/L |
75%×K |
1 |
|||
X/V/N/Q/U |
50%×K |
1 |
|||
其他艙位 |
A/P/T/J/S/G/O |
不累積 |
不累積 |
不累積 |
說明
1. 消費積分:會員搭乘航班獲得的消費積分分為基礎消費積分、等級消費積分和其他促銷獎勵積分。
2. 搭乘首都航空際承運且掛“JD”航班號的定期航班,消費積分將依據合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進行累積。
3. 合格消費金額是指會員支付的機票總票款中,可以獲得消費積分獎勵的金額。合格消費金額包含機票的基礎票價和航空公司規定的費用(如燃油附加費),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稅費(如民航發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產品或服務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客票變更費、付費行李、至優座選、升艙產品、機上餐食等費用)。
4. 合格消費金額的計價貨幣為人民幣,若會員使用其他幣種購票,將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機票出票日期的匯率轉化成人民幣計算消費積分。
5. 合格消費金額以10元人民幣為一個單位,個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計算。
6. 部分特殊機票將仍依據旅客的乘機艙位和航距累積消費積分,航距制累積僅適用於以下幾種客票(具體以購買產品的提示資訊為准):
(1)客票票面未列明價格的客票;
(2)部分特殊航空產品客票,旅客可以向購買產品的代理商瞭解客票積分規則;
(3)無法獲取準確價格資訊的旅客客票,如:非首都航空票證填開的客票,其他航空公司簽轉至首都航空客票等情況。
按航距制累積的基礎消費積分與定級積分累積標準(具體參考上方累積表格)一致,等級消費積分按基礎消費積分的百分比獎勵,白金卡、金卡額外獎勵50%,銀卡額外獎勵25%。
7. 兒童票按照合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累積消費積分。
8. 聯程機票中由首都航空實際承運且掛“JD”航班號的航段根據合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累積消費積分,若機票沒有列明承運航段的合格消費金額,將用“聯程機票總合格消費金額”乘以“承運航段航距占總聯程航距的百分比”計算承運航段的合格消費金額。
9. 消費積分不設最低積分獎勵值,單個航段消費積分累積上限為75,000積分,上限適用于各等級會員;促銷活動的額外獎勵積分不受積分上限限制。
二、定級積分/航段累積說明:
1. 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機艙位計算。艙位代碼是指您機票座位等級(CLASS)欄中標明的代碼,請您特別留意,它將直接影響您的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累積。
2. 定級積分累積以公里為單位,以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實際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為標準。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為您搭乘航班的飛行距離;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計算。
3. 會員搭乘首都航空實際承運且掛“JD”航班號的定期航班可依據積分規則累積定級積分/航段。
4. 按成人票價的50%購買的兒童優惠運價客票,定級積分按相應成人積分標準的50%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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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金鵬航空航班
國內航班累積標準(航班日期自2020年1月15日起)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A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
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
公務艙 |
C |
300%×K |
3 |
8積分/10元 |
|
D |
200%×K |
2 |
|||
Z |
150%×K |
1.5 |
|||
I |
125%×K |
1.5 |
|||
R |
100%×K |
1 |
|||
經濟艙 |
Y |
125%×K |
1.5 |
||
B/H/K/Q* |
100%×K |
1 |
|||
L/M/X |
75%×K |
1 |
|||
其他艙位 |
V/N/A/U/T/E/S/J/O/G/P |
不累積 |
不累積 |
不累積 |
注:Q艙可額外累積消費積分4積分/10元,適用航班日期為2020年1月15日起。
說明
一、消費積分累積說明:
1. 消費積分:會員搭乘航班獲得的消費積分分為基礎消費積分、等級消費積分和其他促銷獎勵積分。
2. 搭金鵬航空實際承運且掛“Y8”航班號的定期航班,消費積分將依據合資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進行累積。
3. 合資格消費金額是指會員支付的機票總票款中,可以獲得消費積分獎勵的金額。合格消費金額包含機票的基礎票價和航空公司規定的費用(如燃油附加費),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稅費(如民航發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產品或服務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客票變更費、付費行李、至優座選、升艙產品、機上餐食等費用)。
4. 合資格消費金額的計價貨幣為人民幣,若會員使用其他幣種購票,將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機票出票日期的匯率轉化成人民幣計算消費積分。
5. 合資格消費金額以10元人民幣為一個單位,個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計算。
6. 部分特殊機票將仍依據旅客的乘機艙位和航距累積消費積分,航距制累積僅適用於以下幾種客票(具體以購買產品的提示資訊為准):
(1)客票票面未列明價格的客票;
(2)部分特殊航空產品客票,旅客可以向購買產品的代理商瞭解客票積分規則;
(3)無法獲取準確價格資訊的旅客客票,如:非金鵬航空票證填開的客票,其他航空公司簽轉至金鵬航空客票等情況。
按航距制累積的基礎消費積分與定級積分累積標準(具體參考上方累積表格)一致,等級消費積分按基礎消費積分的百分比獎勵,白金卡、金卡額外獎勵50%,銀卡額外獎勵25%。
7. 兒童票按照合資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累積消費積分。
8. 聯程機票中由金鵬航空實際承運且掛“Y8”航班號的航段根據合資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累積消費積分,若機票沒有列明承運航段的合資格消費金額,將用“聯程機票總合資格消費金額”乘以“承運航段航距占總聯程航距的百分比”計算承運航段的合資格消費金額。
9. 消費積分不設最低積分獎勵值,單個航段消費積分累積上限為75,000積分,上限適用于各等級會員;促銷活動的額外獎勵積分不受積分上限限制。
二、定級積分/航段累積說明:
1. 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機艙位計算。艙位代碼是指您機票座位等級(CLASS)欄中標明的代碼,請您特別留意,它將直接影響您的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累積。
2. 定級積分累積以公里為單位,以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實際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為標準。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為您搭乘航班的飛行距離;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計算。
3. 會員搭乘金鵬航空實際承運且掛“Y8”航班號的定期航班可依據積分規則累積定級積分/航段。
4. 按成人票價的50%購買的兒童優惠運價客票,定級積分按相應成人積分標準的50%累積。
搭乘北部灣航空航班
國內航班累積標準(航班日期自2020年2月26日起)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
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
標準經濟艙 |
Y |
125%×K |
1.5 |
8積分/10元 |
銀 卡:2積分/10元 金 卡:4積分/10元 白金卡:6積分/10元 |
B/H/K/L/M/C/W |
100%×K |
1 |
|||
X/J/D/S/I |
50%×K |
1 |
|||
其他艙位 |
V/N/A/U/T/Z/E/O/G/D/R/Q/P |
不累積 |
不累積 |
不累積 |
地區及國際航班累積標準(航班日期自2020年2月26日起)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累積 |
消費積分累積(依據合格消費金額累積) |
||
定級積分 |
定級航段 |
基礎消費積分 |
等級消費積分 |
||
經濟艙 |
Y |
125%×K |
1.5 |
8積分/10元 |
銀 卡:2積分/10元 金 卡:4積分/10元 白金卡:6積分/10元 |
B/H/K |
100%×K |
1 |
|||
L/M |
75%×K |
1 |
|||
X/V/N/Q/P/A/U/W |
50%×K |
1 |
|||
其他艙位 |
T/Z/R/I/J/E/S/G/O |
不累積 |
不累積 |
不累積 |
說明
1. 消費積分:會員搭乘航班獲得的消費積分分為基礎消費積分、等級消費積分和其他促銷獎勵積分。
2. 搭乘北部灣航空際承運且掛“GX”航班號的定期航班,消費積分將依據合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進行累積。
3. 合格消費金額是指會員支付的機票總票款中,可以獲得消費積分獎勵的金額。合格消費金額包含機票的基礎票價和航空公司規定的費用(如燃油附加費),不包含政府收取的稅費(如民航發展基金),以及航空公司收取的產品或服務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客票變更費、付費行李、至優座選、升艙產品、機上餐食等費用)。
4. 合格消費金額的計價貨幣為人民幣,若會員使用其他幣種購票,將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機票出票日期的匯率轉化成人民幣計算消費積分。
5. 合格消費金額以10元人民幣為一個單位,個位不足10元的部分取整至10元計算。
6. 部分特殊機票將仍依據旅客的乘機艙位和航距累積消費積分,航距制累積僅適用於以下幾種客票(具體以購買產品的提示資訊為准):
(1)客票票面未列明價格的客票;
(2)部分特殊航空產品客票,旅客可以向購買產品的代理商瞭解客票積分規則;
(3)無法獲取準確價格資訊的旅客客票,如:非北部灣航空票證填開的客票,其他航空公司簽轉至北部灣航空客票等情況。
按航距制累積的基礎消費積分與定級積分累積標準(具體參考上方累積表格)一致,等級消費積分按基礎消費積分的百分比獎勵,白金卡、金卡額外獎勵50%,銀卡額外獎勵25%。
7. 兒童票按照合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累積消費積分。
8. 聯程機票中由北部灣航空實際承運且掛“GX”航班號的航段根據合格消費金額和會員等級累積消費積分,若機票沒有列明承運航段的合格消費金額,將用“聯程機票總合格消費金額”乘以“承運航段航距占總聯程航距的百分比”計算承運航段的合格消費金額。
9. 消費積分不設最低積分獎勵值,單個航段消費積分累積上限為75,000積分,上限適用于各等級會員;促銷活動的額外獎勵積分不受積分上限限制。
二、定級積分/航段累積說明:
1. 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按照航段航距和乘機艙位計算。艙位代碼是指您機票座位等級(CLASS)欄中標明的代碼,請您特別留意,它將直接影響您的定級積分和定級航段累積。
2. 定級積分累積以公里為單位,以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實際航距(Ticket Point Mileage)為標準。航距在500公里以上的航段,K為您搭乘航班的飛行距離;航距在500公里以下的航段,K均按500公里計算。
3. 會員搭乘北部灣航空實際承運且掛“GX”航班號的定期航班可依據積分規則累積定級積分/航段。
4. 按成人票價的50%購買的兒童優惠運價客票,定級積分按相應成人積分標準的50%累積。
搭乘阿拉斯加航空航班
不論您商務出差或者休閒旅遊,選擇搭乘航班即可一邊享受愉快旅途,一邊獲取金鵬俱樂部的積分獎勵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積分/消費積分 |
定級航段 |
頭等艙 |
F |
150%×K |
1 |
P |
100%×K |
1 |
|
經濟艙 |
Y/S/B/M/H/Q/L/V/K |
100%×K |
1 |
G/T/R |
50%×K |
1 |
|
其他艙位 |
A/D/E/N/U/X/Z/W |
不累積 |
不累積 |
阿拉斯加航空會員乘坐海航航空累積標準點此查看>>
說明
1. 請在旅行前24小時撥打金鵬俱樂部會員服務熱線(86-898)950717(境內)、312-374-3700(境外,美國中部時間8 a.m.-- 8 p.m.)或通過海南航空直屬售票處預訂阿拉斯加航空獎勵機票,視所預訂航班可利用的免票座位而定。
2. 金鵬會員可兌換阿拉斯加航空以下航段範圍內的航班:
AS 1-999
AS 2000-2959
AS 3275-3299
AS 3300-3499
AS 9230-9279
AS 9280-9299
AS 9320-9339
AS 9340-9369
AS 9370 -9399
3. 金鵬會員需自行承擔阿拉斯加航空獎勵機票的稅費和附加費。
4. 兒童與嬰兒兌換阿拉斯加航空獎勵機票的標準與成人相同。
5. 兌換後的阿拉斯加航空獎勵機票有效期為一年,過期作廢。
6. 同一次搭乘航班的飛行積分只可存入一個常客獎勵計畫(金鵬俱樂部或阿拉斯加航Mileage Plan積分計畫)。旅客在購票及值機環節需確認已選擇要累積的常客獎勵計畫卡號(金鵬俱樂部或者阿拉斯加航 Mileage Plan積分計畫),已到賬的金鵬積分將不允許變更帳戶。
7. 旅行期間如遇特殊情況,請及時撥打金鵬俱樂部會員服務熱線諮詢(86-898)950717。
8. 金鵬俱樂部有權隨時對以上兌換標準進行調整。
9.兌換合作夥伴阿拉斯加航空獎勵機票的退改規則按照金鵬俱樂部獎勵機票退改規則執行,詳細退改規則請查閱 積分兌換須知 。
搭乘維珍澳洲航空自營航班
搭乘維珍澳洲航空自營航班, 積分累積標準如下:
艙位等級 | 艙位代碼 | 定級積分/消費積分 | 定級航段 |
商務艙 | J,C,D | 200%×K | 1 |
經濟艙 |
Y,B,W,H,K,L,A | 100%×K | 1 |
R,E,O,N,V,P,Q,T,I,S | 50%×K | 1 | |
M | 25%×K | 1 | |
G | 50%×K | 1 | |
其他艙位 | U | 0 | 0 |
搭乘海南航空、香港航空、天津航空、首都航空與維珍澳洲航空的代碼共用航班,按照市場方艙位累積積分,點擊查看具體累積標準>>
說明
1. 為了確保您乘機後積分順利累積到金鵬帳戶,請務必在預訂航班以及辦理值機手續時,主動出示您的金鵬會員卡或告知金鵬卡號。
2. 適用累積金鵬積分航班
(1)維珍澳洲航空自營航班(維珍澳洲航空為市場方且實際承運航班):
- 往來中國(含港澳臺)和澳大利亞/紐西蘭航班;
- 往來澳大利亞和紐西蘭航班;
- 澳大利亞境內及紐西蘭境內航班。
(2)海南航空、香港航空、天津航空、首都航空與維珍澳洲航空的代碼共用航班
3. 金鵬白金卡、金卡及銀卡貴賓會員搭乘海南航空或香港航空或首都航空或天津航空為市場方,維珍澳洲航空為承運方的代碼共用航班時,可分別額外享受50%,50%,25%的消費積分獎勵。
4. 搭乘維珍澳洲航空航班,積分累積是以公里為單位,以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實際航航距(Ticketed Point Mileage)為標準。
5. 金鵬會員搭乘維珍澳洲航空航班,各類免票、團隊票及其他維珍澳洲指定的不累積積分艙位的機票不可累積消費積分和定級積分。
6. 維珍澳洲航空包機航空不可累積積分,包機航班號段:VA9000-VA9999
7. 艙位代碼指您機票座位等級(CLASS)欄中標明的代碼,請您特別留意,它將直接影響您的積分累積。
8. 同一次搭乘航班的飛行積分只可存入一個常客獎勵計畫(金鵬俱樂部或維珍澳洲Velocity積分計畫)。旅客在購票及值機環節需確認已選擇要累積的常客獎勵計畫卡號(金鵬俱樂部或者維珍澳洲Velocity積分計畫),已到賬的金鵬積分將不允許變更帳戶。
9. 若您的積分未自動採集到金鵬帳戶中,在乘機之日起14天后且180天內,傳真或E-mai乘機憑證至ffp@hnair.com 補登,亦可致電(86-898)950717辦理。請妥善保管好您的登機牌和機票副本,直至積分體現在積分通知單中。
10. 以上累積標準自航班日期2017年7月6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