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类奖励品兑奖受益人规则

  1. 1.自2012年2月8日(含)起会员兑换航空类奖励品(奖励机票或奖励升舱),除本人使用外,仅能给会员指定的已生效的兑奖受益人(以下简称“受益人”)使用。会员兑换非航空类奖励品,不受该限制。

     

  2. 2.每名会员最多可设置10名兑奖受益人,公司或法人实体不可作为兑奖受益人。

     

  3. 3.新增/变更兑奖受益人名单,将在成功提交申请之日30天后生效。

     

  4. 4.删除受益人,即刻生效。

     

  5. 5.儿童或婴儿作为兑奖受益人,需有成人同行,兑换标准及其他规则与成人相同。

     

  6. 6. 会员可通过登录海航官网、金鹏俱乐部网站、海南航空APP、会员服务热线950717、海航各成员公司直属售票处、海航境外办事处或者机场常旅客服务区进行受益人信息的建立、新增、删除。

     

  7. 7.新增或删除受益人均不扣减积分.

     

  8. 8.在海航各成员公司直属售票处、海航境外办事处或机场常旅客服务区办理受益人业务要求:

    1. 1)普通会员建立/添加受益人时,须携带会员有效证件原件及受益人有效乘机证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2. 2)修改/添加受益人证件号码,须携带会员有效证件原件、受益人原证件和新增证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3. 3)为受益人兑换航空类奖励品时,须提供会员金鹏卡卡号、密码,以及会员和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 4)以上业务,若为代办人代办,还须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9. 9. 会员可使用海南航空APP新增和删除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