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李规定提示

根据中国台湾地区检疫局最新规定,旅客不得携带动植物制品进入中国台湾地区,否则将面临1万-100万台币罚款。其中携带猪肉制品的旅客将面临20万-100万台币高额罚款。

请您严格遵守海关规定,请勿携带猪肉制品及其它违反海关规定的物品入境,以免造成损失。

 

根据日本农林水产局动物检疫所最新规定(请点击此处查看),旅客不得携带猪肉、牛肉、鸡肉等生肉或加工肉制品入境,否则将面临3年以下徒刑的处罚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携带生肉或肉制品的旅客或曾接触过家畜的旅客以及日本国内将接触家畜的旅客,请您于海关检查之前,务必先前往动物检疫服务台。

请您严格遵守海关规定,请勿携带猪肉、牛肉、鸡肉等生肉或加工肉制品及其它违反海关规定的物品入境,以免造成损失。

 

根据越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要求,所有航班禁止旅客使用、携带自2015年9月到2017年2月生产、售卖的因电池问题曾被召回的15英寸Macbook Pro笔记本电脑。

如您搭乘海南航空航班飞往和飞离越南,请严格遵守越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的规定,请勿携带违规物品入境,以免造成损失。

 

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福州机场自2019年4月22日起执行客舱超规行李(超出手提行李标准的行李)严禁直接装入货舱的业务规定。机场工作人员将在登机口对旅客手提行李进行检查,不符合手提行李规定且无法在值机柜台办理托运手续的行李将可能被安排至下一个航班速运,不能与您同机到达目的地。

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手提行李相关规定,超出手提行李规定的行李请您按要求提前办理托运手续,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尊敬的旅客:

由于海南航空执飞的墨尔本经海口前往长沙航班在海口过站乘机时需要重新安检,您在墨尔本机场免税店购买单件超过100ML的液态免税物品,将无法通过海口美兰机场安检,且无法办理同机托运。

请您合理安排购物计划,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尊敬的旅客:

  

为提升您搭乘海南航空国际中转航班的舒适性及便捷性,海南航空开通了部分国际通程航班行李直挂服务。为方便您能够顺利享受行李直挂服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请勿携带违反始发地、经停地、目的地、飞越地法律法规或命令的违禁物品,海南航空实际承运航班的联运行李须符合ICA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中国民航局及海南航空相关运输规定。

  

2、海南航空行李运输限制规定(请点击此处查看)。

  

3、请勿将须向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申报的物品放入联程托运行李中。

  

4、如您的行李中发现携带违禁品,因法律法规等原因,则有可能在中转过程中被开箱查验。若海关、安检等部门要求您本人进行处理,则有可能中断行李直挂服务,特殊情况下有错失续程航班的风险。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尊敬的旅客:

 

为方便您的出行,如您携带黄金等贵重金属物品乘机,请仔细阅读以下规定:

  

1、根据民航法规,黄金等贵重金属物品无法办理托运,仅能作为手提行李携带上机。

  

2、如您携带的黄金等贵重物品在免费手提行李限额内,则可免费携带;如超出限额,则需按照占座行李要求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并在购票前提出申请。

  

3、如您携带黄金等贵重物品出入境,请遵循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出具中国人民银行主管部门签发的《黄金准许证》,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4、为了您的财产安全,请您提前进行打包,并请妥善保管。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尊敬的旅客:

由于海南航空执飞的悉尼经海口前往太原航班在海口过站乘机时需重新安检,您在悉尼机场免税店购买单件超过100ML的液态免税物品,将无法通过海口美兰机场安检,且无法办理同机托运。

请您合理安排购物计划,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航空安全需要,决定从即日起,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提醒广大旅客自行处理好相关物品,由此发生的延误和误机,后果自负。

中国民用航空局

尊敬的旅客:

  

自2017年4月6日零时起,北京首都机场将全面实施中国民用航空76号令[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6号)]。国际中转旅客购买的未拆封免税标识的液态物品,如物品容器容积量超过100ML,均需托运,不得随身携带或作为手提行李过安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尊敬的旅客朋友:   
欢迎您乘坐海南航空公司的航班,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要求,现对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提示如下:

充电宝是指主要功能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
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2.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3.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4. 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5. 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充电宝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 1、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

          Wh= V x 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   

  2.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   

       760 mAh ÷ 1000 = 0.76Ah   

       3.7V×0.76Ah=2.9Wh

中国民用航空局2016年第6号关于发布《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请您点击此处仔细阅读。

中国民用航空局

尊敬的旅客: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2016年第6号关于发布《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针对旅客液态物品的随身携带,提示如下:

 

一、旅客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时,液态物品应当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随身携带,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作为行李托运。

 

二、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方可随身携带,牙膏及剃须膏每种限带一件且不得超过100g(mL)。旅客在同一机场控制区内由国际、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时,其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示购物凭证、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损的透明塑料袋中、经安全检查确认)方可随身携带,如果在转乘国内航班过程中离开机场控制区则必须将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作为行李托运。

 

三、婴儿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

 

四、旅客在机场控制区、航空器内购买或者取得的液态物品在离开机场控制区之前可以随身携带。

 

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液态物品随身携带的相关规定,确保您的行李符合要求以减少旅途中的不便。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

   
       

根据澳大利亚检验检疫部门的通知,请您点击此处仔细阅读澳大利亚检验检疫部门对于入境物品的要求,并遵照执行。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