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您購票後,如因患病等健康原因不能按照客票列明的航班旅行,可按照以下規則辦理改期或退票。
一、適用範圍
海南航空國際運輸憑證填開的由海南航空實際承運的國際及地區航線。
二、辦理規定
(一)旅客購票後,因患病等健康原因不能按照客票列明的航班旅行而申請改期或退票,需在航班計畫出港時間之前取消已訂妥的座位。
(二)因病退票或改期的相關證明材料須不晚於航班起飛後2個月(含)內提交,證明材料電子版以材料發送時間為准,郵寄件以接收地郵戳為准。
(三)未按要求取消座位或不能按期提供相關資料的按普通旅客自願改期或自願退票規則辦理。
三、因病退改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及要求
(一)提供的證明材料
1.旅客本人購票時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
2.醫療機構開具的真實有效的診斷證明病歷或出院小結(住院證明)等。
3.醫療機構開具的不小於200元(含)的收費發票或加蓋公章的住院收費明細單。
(二)證明材料要求
1.海南航空認可的同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主治醫生簽字或醫院蓋章的真實有效的診斷證明病歷或出院小結(住院證明)等(不含體檢類醫療材料)。醫療機構須符合以下要求:
(1)可在國家衛健委網站查詢到的醫院及其下屬醫療機構(不包括非醫院下屬機構,例如學校門診部、企業醫療門診部等)。國家衛健委醫療機構查詢網址為:https://zgcx.nhc.gov.cn/unit
(2)軍隊下屬醫療機構。
(3)中國境外或港澳臺地區的醫療診斷證明,須由正規醫院或執業醫師開具。
2.收費發票
(1)海南航空認可的同一醫療機構開具的可核驗並真實有效的收費發票,且發票金額不小於200元(含),收費發票專案包含:藥費/治療費/各類檢查費用/住院費等,僅提供掛號費/診查費/醫療服務費視為資料不齊。住院旅客也可提供加蓋公章的住院收費明細單及住院證明或住院通知單辦理。
(2)軍人或軍人家屬在部隊醫院就醫且無法提供收費發票,可提供相應的檢查單或處方單及軍人證明材料替代,軍人家屬需提供軍屬證明。
(3)中國境外和港澳臺的醫療機構就醫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繳費憑證。
3.相關醫療憑證簽發與列印日期須在購票日期(含購票當日)之後,且在航班計畫起飛時間前21天(含)之內(從客票未使用航段中的第一個航段的出行日期開始起計)。
注:如您的醫療憑證開具時間在提交自願退票或自願改期之後,將按照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海南航空將對病退改憑證材料進行審核,對於提供虛假發票、無效發票或假病歷材料等,客票按照自願退票、自願改期處理,後期如再補充符合的證明材料,均不予以辦理病退、病改。
四、改期、退票規定
(一)經我司審核符合因病退改情形的:
1.因病退票:全部未使用的客票,免收退票費,票款及稅費退還旅客;部分使用的客票,按照自願退票規則核算應退金額,需扣除單獨購買已乘航段應支付票價及稅費,免收退票費,餘額退還旅客。因病退票需對全部未使用航段同時申請,不允許單獨辦理部分航段退票。
2.因病改期:首次改期免收變更費,如有票價差、稅費差需補收,超出首次改期按普通旅客自願改期規則辦理。
(二)患病旅客的同行人員退票、改期規定
同行人員是指與患病旅客的航段、航班及旅行日期完全一致的人員。符合以下條件的患病旅客的同行人員可參照因病退票或因病改期辦理。
1.患病旅客同行人員要求退票或改期,須與患病旅客同時同地辦理,並滿足航班計畫起飛時間前已退座要求。每一名患病旅客同行人員的限額為2名。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同行人員可放寬至5名(含),須與患病旅客同時同地辦理,並滿足起飛前已退座要求。
(1)與患病旅客在同一個PNR。
(2)通過海南航空線上管道(官網、APP、小程式、微信公眾號等)、海南航空客服熱線購票,且與患病旅客在同一訂單中。
(3)與患病旅客的客票票號相連。
(4)與患病旅客在同一證件上的親屬人員(戶口名簿、結婚證、出生證、獨生子女證、房產證)。
(5)在海南航空團隊銷售系統購買的團隊客票,需提供與患病旅客在同一證件上的親屬人員(戶口名簿、結婚證、出生證、獨生子女證、房產證)證明,方可辦理不超過5名(含)同行人員客票病退。
3.患病旅客與同行人員在同一銷售管道購買的客票可通過原出票地辦理退票;如在不同銷售管道購買的客票須聯繫海南航空直屬售票處同時辦理退票。患病旅客與同行人員未能同時同地辦理退票的,按照自願退票辦理。患病旅客與同行人員須同時同地辦理改期,且改期後的行程須完全一致(包括相同航段、航班及日期)。
五、辦理管道
1.因病退票:原出票地、海南航空各直屬銷售單位、海南航空客服熱線。
2.因病改期:海南航空各直屬銷售單位、海南航空客服熱線。
六、不符合以上規則的客票按普通旅客自願退票、自願變更辦理。
七、海南航空將驗證核查病退改相關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如發生材料造假,海南航空保留追究因病退票、改期所列旅客責任的權利。同時海南航空可根據材料審核的需要,要求旅客補充相關佐證材料,如果旅客拒絕提供或者無法提供,按自願退改處理。
八、本規定自2025年9月10日(辦理時間)起生效,旅客因病退票、因病改期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