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您的积分

1. 金鹏俱乐部不设积分起兑门槛,会员达到兑换标准即可进行兑换,兑换产品有特殊说明除外。

2. 会员兑换奖励机票或奖励升舱,除本人使用外,仅能转让给会员指定的已生效的兑奖受益人使用。会员兑换非航空类产品,不受该限制。

3. 兑换金鹏奖励品、奖励机票和升舱,账户密码须为非初始密码状态(即自行设置的密码)。请登录金鹏俱乐部网站、拨打会员服务热线950717按提示修改初始密码;或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代办人还需出示代办人有效证件原件)至海航各地市内、机场直属售票处修改。

您可以使用金鹏账户中的消费积分兑换金鹏俱乐部成员航空公司的奖励机票、奖励升舱以及金鹏俱乐部航空合作伙伴的奖励机票,实现免费飞行梦想!

金鹏俱乐部还为您精心搜罗了丰富多彩的实物生活奖励品,包括休闲保健、精品家居、皮具箱包、流行配饰、电子产品及配件、美容化妆品等,希望得到您的青睐!

奖励机票兑换

  1. 一、奖励机票类型

  2. 金鹏俱乐部提供传统奖励机票与灵活奖励机票两种不同的奖励机票兑换选择。您可参考两种奖励机票的特点并结合您自身需求来选择兑换奖励机票。

  3. 传统奖励机票

    灵活奖励机票

    兑换标准

    根据航距确定兑换所需积分,单程最低8,000积分起。

    兑换标准随票价浮动,票价越低,兑换所需积分越少。

    座位数量

    可兑换的座位数量有限。

    提供多个舱位等级,可兑换的座位数量更多。

    退改规则

    变更受座位数量限制,不可自愿退票。

    灵活的变更和退票规则,同现金购买的对应舱位机票票规一致。

    (贵宾会员免收退改手续费不适用灵活奖励机票)


  4. 二、兑换规则

  5. (一)传统奖励机票


  1. 1.传统奖励机票可兑换的航班是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天津航空、香港航空、首都航空、福州航空、金鹏航空、北部湾航空、乌鲁木齐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CN”、“8L”、“GS”、“HX”、“JD”、“FU”、“Y8”、“GX”、“UQ”航班号,各航司可兑换的舱位及积分标准点此查看>>
  1. 2.兑换传统奖励机票不适用于专机和代码共享航班,也不适用于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天津航空、首都航空的国际包机航班以及香港航空、祥鹏航空、福州航空、金鹏航空的所有包机航班。
  2. 3.婴儿、儿童、军残及警残旅客兑换传统奖励机票时,所需积分标准同普通成人标准一致。

  3. 4.除另有规定外,奖励机票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视为不定期客票,客票有效期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与原客票相同。客票过期作废,积分不退。

  4. 5.传统奖励机票如涉及无人陪伴儿童等特殊服务,会员须遵照航空公司规定流程申请办理,服务费由旅客自行负担(不适用于担架、犯人旅客)。

  5. 6.会员兑换奖励机票当存在多种优惠(含促销政策优惠)并存的情况时,只享受最高优惠,不可重复或同时享受。

  6. 7.传统奖励机票不能继续使用现金升舱或兑换升舱。

  7. 8.兑换奖励机票,不能更改姓名及航段,且必须按照航程中的航段顺序使用,未按顺序使用的航段视为旅客自愿放弃,已扣减积分或补差票款不予退还。

  8. 9.兑换的奖励机票遗失不补。

  9. 10.会员须自付奖励机票的离境税、机场建设费或政府的手续费、燃油附加费、保安费、保险费及任何授权法人指定的费用。会员还须自付因使用该奖励机票引起的其他所有开支和费用、索赔或赔偿。

  10. 11.会员提出兑换奖励机票申请,在奖励机票座位定妥时将进行扣减积分,之后按指定方式进行出票。

  11. 12.由于每个航班上可用于兑换传统奖励机票的座位是有限的,在某些时候座位可能无法保证,为保证您的出游,您可以选择兑换灵活奖励机票或多准备几套旅游方案。

  12. 13.其他兑换规则请以实际咨询办理为准。


  13. (二)灵活奖励机票

  14. 1.灵活奖励机票可兑换的航班是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天津航空、香港航空、首都航空、福州航空、金鹏航空、北部湾航空、乌鲁木齐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CN”、“8L”、“GS”、“HX”、“JD”、“FU”、“Y8”、“GX”、“UQ”航班号,提供多个舱位等级兑换,具体以实际兑换为准。

  1. 2.兑换灵活奖励机票不适用于专机、包机和代码共享航班。
  2. 3.除另有规定外,奖励机票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视为不定期客票,客票有效期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与原客票相同。客票过期作废,积分不退。

  3. 4.婴儿、儿童、军残及警残旅客仅限兑换传统奖励机票。

  4. 5.会员兑换奖励机票当存在多种优惠(含促销政策优惠)并存的情况时,只享受最高优惠,不可重复或同时享受。

  5. 6.灵活奖励机票可以依据航空公司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办理现金升舱,也可以依据奖励升舱规则办理积分兑换升舱。

  6. 7.灵活奖励机票,不能更改姓名及航段(部分国际及地区客票可根据票规修改航段)。奖励机票必须按照航程中的航段顺序使用,未按顺序使用的航段视为旅客自愿放弃,已扣减积分不予退还。

  7. 8.兑换的奖励机票遗失不补。

  8. 9.会员须自付奖励机票的离境税、机场建设费或政府的手续费、燃油附加费、保安费、保险费及任何授权法人指定的费用。会员还须自付因使的用该奖励机票引起的其他所有开支和费用、索赔或赔偿。

  9. 10.会员提出兑换奖励机票申请,在奖励机票座位定妥时将进行扣减积分,之后按指定方式进行出票。

  10. 11.国内航线灵活奖励机票如涉及特殊旅客服务,会员须遵照航空公司规定流程申请办理,服务费由旅客自行负担(不适用于无陪儿童、担架旅客、犯人旅客);国际及地区航线灵活奖励机票暂不支持特殊旅客服务。

  11. 12.其他兑换规则请以实际咨询办理为准。


  1. 三、退改签规则

  2. 1. 传统奖励机票自愿退改规则:

  3. (1)传统奖励机票在有效期内,航班起飞前,可办理更改机票日期/航班;航班起飞后则客票作废,兑换所扣减的积分、“积分+现金”补差票款一概不退

  4. (2)机票变更时只支持同舱变更

  5. ——兑换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天津航空、首都航空、福州航空、金鹏航空、北部湾航空、乌鲁木齐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CN”、“8L”、“GS”、“JD”、“FU”、“Y8”、“GX”、“UQ”航班号,国内机票变更费为100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次/张;国际及地区航线机票变更费为200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次/张。乘机人为白金卡、金卡及银卡会员在会员等级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变更。

  6. ——兑换香港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X”的航班,可于航班计划起飞两小时前免费变更。

  7. (3)传统奖励机票自愿退票,已扣减积分不退,在客票有效期内可申请退回未使用航段的税费,其他运输条件同普通客票。

  8. 2. 灵活奖励机票自愿变更及退票手续费依据客票舱位所对应的舱位价格和规则计算相应的费用。 

  9. (1)国内航班灵活奖励机票的退改费率参照航空公司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的相应规则收取现金。(贵宾会员免收退票或变更手续费不适用于灵活奖励机票) 

  10. (2)国际及地区航班灵活奖励机票的退改费用参照航空公司对应的国际运价规则收取,并在退票时优先从未使用航段的税费中抵扣,若税费不足以抵扣全部退票费时,超出的部分将从未使用航段的积分运价中抵扣。

  11. 3. 由于航空公司、天气原因等造成已兑换奖励机票的旅客非自愿变更旅行计划,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与金鹏俱乐部或原出票地联系,免费办理变更或退票(退积分、税费、 “积分+现金”补差票款及相关费用)手续;逾期机票作废,积分不退。

  12. 4. 奖励机票退票请通过出票渠道办理;变更业务请统一致电会员热线(86-898) 950717办理。

  13. 5. 传统奖励机票和灵活奖励机票均不得自愿签转至其他航空公司。


  14. 奖励升舱兑换

    1. 一、兑换规则

    2. 1.兑换升舱只适用于购买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天津航空、首都航空、香港航空、福州航空、金鹏航空、乌鲁木齐航空实际承运且挂“HU”、“CN”、“8L”、“GS”、“JD”、“HX”、“FU” 、“Y8”、“UQ”的航班;不适用于专机、国际包机航班和代码共享航班。各航司可兑换升舱的舱位及积分标准点此查看>> :

    1. 2.婴儿、儿童兑换奖励升舱时,所需积分标准同成人标准一致(2011年1月1日起生效)。如果婴儿或儿童订座为海南航空 (HU)、大新华航空 (CN) 2018年3月25日(含)起的国内航班Y/B/H/K/L/M/X舱位,兑换奖励升舱的标准依据Y舱兑换标准扣减积分。
    2. 3.兑换奖励升舱后的机票仍按升舱前的舱位累积积分。

    3. 4.升舱仅限在有头等舱或公务舱的航班上使用。

    4. 5.针对三舱布局的机型,升舱仅限临近舱位升舱,不得跨舱升舱,即当公务舱有座位时,经济舱只能升至公务舱,不得直接升至头等舱。

    5. 6.会员须自付奖励机票的离境税、机场建设费或政府的手续费、燃油附加费、保安费、保险费及任何授权法人指定的费用。会员还须自付因使用该奖励机票引起的其他所有开支和费用、索赔或赔偿。

    6. 7.兑换升舱订座舱位和适用升舱的舱位以各公司下发的最新多舱位设置文件为准。

    7. 8.奖励升舱如涉及无人陪伴儿童等特殊服务,会员须遵照航空公司规定流程申请办理,服务费由旅客自行负担(不适用于担架、犯人旅客)。

    8. 9.其他升舱规定及特殊客票产品升舱操作请以实际咨询办理为准。

    9. 10.由于每个航班上允许使用积分兑换奖励升舱的座位数量有限,请您提前做好旅行计划,并请以实际咨询为准预订兑换。


    1. 二、退票及变更规则

    2. 1. 积分兑换升舱后,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自愿更改航班或日期,优先按升舱后舱位变更,当无法保障按升舱后舱位变更时,会员可选择降舱变更,但已兑换积分不退还。自愿更改航班或日期需在航班起飞前提出申请,航班起飞后兑换所扣减的升舱积分作废。国内客票奖励升舱变更费为100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次/张;国际及地区客票奖励升舱变更费为200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次/张。。

    3. 2. 兑换奖励升舱后的客票若办理自愿退票,兑换升舱已扣减积分不退,在客票有效期内可申请退回未使用航段的税费,其他运输条件同普通客票。自愿退票所收取的手续费参照各航空公司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的相应退改规则执行。

    4. 3. 由于航空公司、天气原因等造成旅客非自愿变更,优先按升舱后舱位变更,当无法保障按升舱后舱位变更时,机票按升舱前的舱位使用,会员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与金鹏俱乐部联系办理积分补回;逾期积分不退。

    5. 4.由于航空公司、天气原因等造成旅客非自愿退票,会员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与金鹏俱乐部或原出票地联系,免费办理退票(包括退回升舱兑换的积分)手续;逾期积分不退。


    合作伙伴奖励品兑换

    1. 1.兑换合作伙伴奖励品需当场检验完好,兑换后概不退换。

    2. 2.所有奖励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由奖励品供应商负责。

    3. 3.由于奖励品市场价格调整或库存有限等原因,金鹏俱乐部有权调整奖励品的兑换标准或更换奖励品种类,恕不另行通知。

    4. 4.邮寄兑换仅限在国内大陆地区,邮寄方式根据供货商与产品材质的实际情况指定为快递公司或平邮,具体情况以金鹏商城公布信息为准。如在两周内没有收到奖励品,请及时拨打金鹏俱乐部会员热线查询。按照国家邮政部门及快递公司规定,查询期限为半年,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