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一條 一般規定

(一)除本條第(二)款、本章第二條、第三條另有規定外,本條件適用於海航以飛機運送旅客、行李而收取報酬的國際運輸,港澳台地區運輸參照本條件執行。

(二)除海航運輸規章或相關合同、票證另有規定外,本條件也適用于減免費運輸。

(三) 除另有規定外,在海航的規定中如含有與本條件不一致的條款,則本條件優先適用。

 

第二條 包機

根據海航包機合同提供的運輸,接受包機運輸的旅客及行李應遵守海航包機合同條款規定,包機合同未約定的內容,以本條件規定為准。

 

第三條 除外條款

在本條件中如果含有與公約、國家法律、政府規定、命令或要求不一致的條款,以公約、國家法律、政府規定、命令或要求為准;本條件的其餘條款仍然有效。